从1895年尖阁诸岛被编入日本领土以来,至20世纪70年代被指出东海可能埋藏有石油而使得尖阁诸岛备受关注为止,实际上在这约有75年的期间,中国政府对日本在国际上确立的尖阁诸岛领有权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1971年6月台湾“外交部”、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官方宣布了对尖阁诸岛的领有主权。
1953年,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的社论中有琉球群岛包括尖阁诸岛等7组岛屿的记述,表明当时中国共产党认为尖阁诸岛不是台湾的一部分,而是冲绳的一部分。
从1895年尖阁诸岛被编入日本领土以来,至20世纪70年代被指出东海可能埋藏有石油而使得尖阁诸岛备受关注为止,实际上在这约有75年的期间,中国政府对日本在国际上确立的尖阁诸岛领有权从未提出过任何异议。1971年6月台湾“外交部”、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官方宣布了对尖阁诸岛的领有主权。
1953年,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的社论中有琉球群岛包括尖阁诸岛等7组岛屿的记述,表明当时中国共产党认为尖阁诸岛不是台湾的一部分,而是冲绳的一部分。
1958年中国发布的《关于领海的声明》中,虽然提到了南海的岛屿,但是并未提到尖阁诸岛。 之后在1992年,中国在新制定《领海及毗连区法》时,提到了“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是中国在法律上首次提到了尖阁诸岛(“钓鱼岛”)。